索引号:72736856x/2022-00132 | |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12-13 16:48:19 |
名称: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气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号: |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天气逐渐转冷,群众用煤用气取暖活动日益增多,极易发生煤气中毒事故。2021年12月14日,麟游县两亭镇西坡村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3人煤气中毒,其中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预防此类事件,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现就加强煤气中毒防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属地政府和部门责任
煤气中毒意外危害严重,已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全面统筹、周密部署,把做好煤气中毒防范、确保群众安全过冬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要求,进一步厘清并夯实村镇街道等各级政府以及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监管责任,有效整合各方力量,促进齐抓共管。要瞄准冬季采暖安全,突出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网格化预警防范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将煤气中毒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煤气中毒隐患排查
各县区要组织农业农村、公安、教育、住建、民政、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尽快安排开展预防煤气中毒的安全专项检查,做到全覆盖、全排查、全整改。要发动镇街、村组、社区干部及社会力量,以农村村组、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未集中供暖的学校、民工集体宿舍、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孤寡老人、五保户、空巢老人等特殊人群等为重点,采取包区划片、逐一入户的方式,重点排查取暖炉具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炉具安装是否科学规范、排烟道是否堵塞、通风是否良好。住建部门要对建筑施工工地使用燃煤取暖的农民工宿舍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督查;组织对城市燃气管道、居民入户天然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管线防腐是否完好,安全设施和备用系统是否正常,隐蔽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户内炉灶具是否漏气,燃气报警器是否正常工作。公安部门要对使用燃煤取暖的宾馆、旅社、小作坊、出租房、废品回收站、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居住区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督查。教育部门要对使用燃煤取暖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督查。严查学校使用燃煤取暖,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燃气设备,学生私自校外租房,未经培训人员操作燃气设备,私自改装燃气设备等行为,加强对学生及家长防煤气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民政部门要对使用燃煤取暖的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特殊人群住户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对使用燃煤取暖的要督促及时更换取暖方式,严防中毒和火灾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各类公路在建项目工地使用燃煤取暖的民工宿舍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绝不能带着隐患过冬。农业农村部门要持续开展农业设施大棚加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供暖设备以及食用菌菌棒灭菌等农业生产加工领域散煤治理排查,坚决杜绝散煤使用,消除煤气中毒安全隐患源头。对前期已采取散煤替代措施,完成治理任务的园区(企业)持续开展宣教培训,跟踪监管加温措施情况,坚决防止散煤治理反弹回潮。
三、强化宣传,常态化开展预防煤气中毒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传统媒介,以及微信、微博、户外大屏、短视频网站等新媒体,采取专家授课、公开讨论、集体座谈、公益广告、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全面、高频次普及预防煤气中毒相关知识。要充分发动村组、社区、居委会等群众组织,通过安全标语、社区广播、宣传手册等进行宣传,做到宣传到人、指导到户。要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煤气中毒的严重危害,切实提高防范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四、科学防范,着力提升取暖硬件条件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取暖情况进行调研,居住密集度高可以集中供暖的动员集中供暖,居住分散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推广使用新型安全炉具,鼓励安装性能可靠的一氧化碳报警仪。要认真研究“煤改气”“煤改电”方案,最大限度取代燃煤取暖方式切实减少风险隐患,保障采暖安全。
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