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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1-26 09:36:15
名称: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安委办第一轮煤矿安全综合督导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宝市安办字〔2022〕10号
有 效 性:有效 文号: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市安委会文件 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安委办第一轮煤矿安全综合督导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宝市安办字〔2022〕10号-凯发k8注册登录

发布时间: 2022-01-26 09:36:15 浏览次数:次

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省安委办第一轮煤矿安全综合督导

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安委办:

2021年11月16日—18日,省安委办综合督导组对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第一轮督导,指出我市政府层面问题6条、煤矿企业问题30条。我市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领导作出批示,要求逐项落实好整改事项,举一反三对标补短。市应急管理局(市煤安委办)牵头,集中精力落实整改要求,强化整改措施,逐条进行整改。截至目前,政府层面6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煤矿企业层面除园子沟煤矿1012007综放工作面、1012102综放工作面进、回风巷之间有联络巷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余29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层面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1.关于“未见市县政府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相关学习纪要、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7月26日,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灾、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2021年9月23日,市政府第9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坚决守好政治底线;2021年12月21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荣贤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深刻汲取山西省孝义市“12·15”盗采煤炭资源导致透水事故教训,安排全市煤矿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2.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6月13日湖北十堰天燃气爆炸和7月21日郑州强降雨均作出了重要批示,有防汛部门传达部署学习记录台账,未见市县党委政府中心组相关学习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6月1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6月13日湖北十堰天燃气爆炸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就扎实做好危化品、煤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2021年7月26日,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灾、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2021年8月20日,市委理论中心组观看学习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2021年6月30日,麟游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县消安委、危化安委、煤安委全体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6月13日湖北十堰天燃气爆炸重要批示精神;2021年12月30日,麟游县政府中心组再次对习近平总书记6月13日湖北十堰天燃气爆炸和7月21日郑州强降雨作出的重要批示全文进行了传达学习。

3.关于“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的煤矿风险情况排查,自查自纠隐患问题有未纳入“两个清单”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对今年以来检查的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及时对“两个清单”中涉及的煤矿冲击地压、瓦斯、水害、自然发火等严重灾害进行了具体和细化,审核确定市级煤矿安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25项,较之前增加了6项,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治理、制度措施及时完善。

4.关于“对国家矿山局明查暗访反馈问题安全监管部门下发了通知,未对相关问题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国家矿山局明查暗访反馈郭家河煤矿6条问题、园子沟煤矿5条问题,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均进行了现场复查。截至目前,11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5.关于“市级煤矿监管部门未对煤矿三年攻坚行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进行梳理汇总”的问题。

整改情况: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业领域2021年度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宝市安办发〔2021〕33号),确定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煤矿领域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6大类26项,并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每月梳理汇总进展情况,督促各项任务按期落实。截至目前,除崔木煤矿年内达到二级标准化建设未按期完成外,其余工作任务均已完成。

6.关于“监管部门对上级下发的文件,在检查指导煤矿企业抓落实上还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立即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进行了重新学习梳理,针对检查指导煤矿抓落实不足问题,市煤安委成立煤矿安全‘打法治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从2021年12月份起,依次对全市崔木煤矿、招贤煤矿、郭家河煤矿和园子沟煤矿进行了全覆盖式督查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18条,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意见,下发文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其中,对园子沟煤矿“超前防冲支架”问题按照“拒不执行监察指令”进行了行政处罚,截止2022年1月21日,园子沟煤矿1012007工作面144台防冲支架已全部安装到位。

二、煤矿企业层面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陕西金源招贤煤矿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及汛期安全没有部署及时深化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及汛期安全进行详细部署及时深化学习;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保证迅速、准确、积极执行文件要求。

2.关于“煤矿上级公司未按防汛要求派驻工作组并对该矿井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皖北煤电集团已派驻工作组并开展安全排查检查工作,并下发了检查文书。

3.关于“1302综放工作面安装措施安装区队没有进行全员贯彻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即对全员进行规程、措施的贯彻、学习,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关于“980辅助运输巷局部通风机牌板缺少巷道全风压供风量及风筒出风口风量等参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及时将牌板中巷道全风压供风量及风筒出风量进行完善,并加强局部通风机的管理,保证通风可靠。

5.关于“980回风巷二部皮带烟雾传感器说明牌距离巷道顶板较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加强皮带机六大保护的管理,调整说明牌与巷道顶板的距离,保持合适的距离,方便进行管理。

6.关于“980辅助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正头,供水施救、压风自救装置数量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及时增设供水施救、压风自救数量,严格按规定配备,确保数量满足正常工作要求。

7.关于“980人车绕道风门处,调节风窗牌板未标注进风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及时完善调节风窗牌板内容,标明进风量,并加强日常巡查,保证通风设施可靠。

8.关于“1302回风巷外部密闭墙处调节风窗风量计算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即根据断面重新计算风量,并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9.关于“1305综放工作面机巷联络巷上平台(非停车场)有矿车存放,导致巷道无人行通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禁在非停车场存放矿车,及时将矿车转走,并加强日常巡检,确保行人通道畅通。

10.关于“1305综放工作面上、下顺槽轨道运输巷道均有运输“四超”车辆,物料未进行捆绑”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防冲措施要求对物料进行固定捆扎;已对“四超”车辆进行整改,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11.关于“1305综放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范围内,部分加强支护段(单体支柱、单元支架)未连续支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1305工作面两巷超前200m支护范围内,按要求连续进行支护单体支柱、单元支架。

12.关于“1305综放工作面运巷转载机里侧钻场硐室抬棚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此处缺少人行过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支护,保证钻场施工期间的安全;立即增加人行过桥,严禁跨皮带。

13.关于“1305综放工作面两巷部分巷道锚杆、锚索未退锚,不利于顶板垮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及时将1305工作面两巷巷道锚杆、锚索退锚,确保顶板及时垮落,为封堵和防灭火提供有利条件。

14.关于“1305综放工作面两巷部分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阻力不够,1305综放工作面末采现场管理差,个别液压支柱初撑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及时对单体、支架进行加压,保证初撑力,并加强日常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验收人的责任。

(二)麟北煤业园子沟煤矿

1.关于“1012007综放工作面11月5日至11月17日生产班回风风排瓦斯超5m3/min规定,最大风排达到6.5m3/min”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在1012007工作面施工高位裂隙钻孔97个,提高了瓦斯抽放效果,工作面回采期间限制割煤速度,将1012007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控制了在5m3/min以下。

2.关于“矿井每月安全大排查过程中,主要负责领导未按照安排带队下井检查,大排查工作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1年12月6日由总经理带队,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严格按照检查方案下井开展了12月月度事故隐患大排查。

3.关于“矿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未按期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了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审批工作。

4.关于“国家矿山安监局10月14日明查暗访检查问题中,超前防冲支架替换正在整改,未按期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1012007工作面144台防冲支架已全部到矿并完成了安装,其中10120007回风巷已安装防冲支架101台,1012007皮带巷已安装防冲支架43台。

5.关于“矿井洛河组离层水害隐患未列入矿井三年攻坚“两个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矿井洛河组离层水害隐患列入公司三年攻坚“两个清单”。

6.关于“1022101回顺掘进工作面防冲措施及防冲监测手段均未按《园子沟煤矿1022101工作面冲击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执行到位且过去存在掘进的情况。现场检查发现两帮卸压孔滞后正头32米,且正头二百米范围内未发现帮部应力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1022101回顺掘进工作面卸压钻孔补充施工至迎头,并在正头后200m范围内安装了8组应力计。

7.关于“1022101回顺掘进工作面正头有两组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更换1022101回顺掘进工作面正头损坏的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装置。

8.关于“《1022101工作面冲击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未按《六项管理规定》要求将掘进面与采面分开评价”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联系原报告编制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删除原报告中的回采部分内容,形成《园子沟煤矿1022101工作面掘进期间冲击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回采期间的冲击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待工作面构成后另行编制。

9.关于“1022101回顺工作面正头水仓水满且无排水设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在1022101回顺工作面正头安设排水设施并将积水排出。

10.关于“1022101回顺工作面正头物料未按规定要求捆扎牢靠”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无用物料回收升井,对剩余物料采用钢丝绳配合绳卡固定牢靠。

11.关于“1022101回顺工作面所有卸压说明牌缺少封孔长度,部分说明牌缺失,钻屑孔无说明牌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善卸压钻孔说明牌板,在牌板内容中增加封孔长度一项并重新制作牌板,全部重新进行了吊挂。

12.关于“矿井副立井、中央回风立井及东翼回风立井行人梯子间梯子均未设置扶手和护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为副立井、中央回风立井及东翼回风立井行人梯子间梯子设置扶手和护栏。

13.关于“1012007综放工作面部分物料、设备未捆扎固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无用物料回收升井,对剩余物料采用钢丝绳配合绳卡固定牢靠。

14.关于“1012007综放工作面上、下隅角密闭墙未采取喷涂、封闭防漏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1012007综放工作面上下隅角密闭墙喷涂艾格劳尼进行封闭防漏。

15.关于“1012007综放工作面、1012102综放工作面进、回风巷之间有联络巷。不符合《六项管理规定》中陕西省煤矿瓦斯防治第十九条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1012007综放工作面之间的联巷采用防爆墙进行了封闭,墙体预留瓦斯抽放管路、注氮管路,巷道内预留束管,定期对密闭内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瓦斯浓度超过2%时,一边在从皮带巷侧预留注氮管路进行注氮,一边在从回风侧的瓦斯抽放管路进行抽放,同时解决了防灭火问题。1012102工作面之间的联巷在工作面形成后立即采取同样的措施进行封闭。

16.关于“拒不执行国家监管监察指令,对国家矿山局指出的隐患假整改搞变通。矿井未按防冲细则要求配备防冲副总工程师,被国家矿山局检查发现处罚后,只下发防冲副总任命文件应付上级检查,而实际防冲副总的相关岗位、职责、待遇均未作相应的调整,也未履行领导带班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在公司2021年第11次党委会完成了专职防冲副总工程师和防冲队队长考察提名,待考察结束后正式任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按照省安委办提出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增强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深刻吸取彬长胡家河煤矿“10˙11”冲击地压事故、孝义市“12˙15”非法盗采透水事故和我市郭家河煤矿、崔木煤矿多次透水事故教训,切实认清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抓实抓细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从源头上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责任,持续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是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紧紧围绕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任务,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查短板,对重大隐患实行目录管理,进行挂牌督办,切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走细。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加快煤矿安全基础建设,着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奋力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实现瓦斯“零超限”、井下“零冲击、零透水”、人员“零死亡”的目标。

三是突出抓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岁末年初煤矿安全,市煤安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全市煤矿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煤矿行业开展为期2个月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五假五超三瞒三不”为重点,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尤其是紧盯系统性及屡禁不止、屡罚不改问题,强化推进措施,严格执法惩戒,督促各煤矿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各项制度和安全规程,严禁以保供名义违规违法组织生产,严禁煤矿带病运行、带病生产。同时,加强“双节”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井下带班及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四是着力提升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严格落实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强化对煤矿标准化分级现场考核、动态抽查监管,推动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力争2022年4户煤矿全部达到一级水平。加快智能化矿井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科技攻关,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智能化矿井建设成功经验,全方位推进井上下、各系统、采掘面智能化,力争2022年底前全市所有煤矿实现智能化开采、智能化掘进,不断提升全市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1.2021年第5次市政府党组会议纪要

2.2021年第9次市政府党组会议纪要

3.宝鸡市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全市煤矿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宝市煤安办发〔2021〕19号)

4.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危化品安全风险防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纪要》(2021年第1次)

5.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通知

6.市级煤矿安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7.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业领域2021年度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宝市安办发〔2021〕33号)

 

 

                                         

                                    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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